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热烈庆祝第41个教师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为教师亮灯”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单位需结合自身实际,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以字幕滚动形式为教师“亮灯”。亮灯内容可从以下推荐主题词中选取,也可结合单位特色自行创意(自行创意主题词须报党委教职工工作部备案),内容需积极向上,充分展示新时代教师精神风貌;有条件的单位可搭配图片展示,增强活动效果。
“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谱写教育强国建设华章”
“老师,您好!”
“教师节快乐!”
“老师,您辛苦了!”
二、亮灯时间
预亮灯时间:9月9日16:00——21:00
正式亮灯时间:9月10日8:00——21:00(全天亮灯)
三、相关工作要求
1. 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电子屏“亮灯”工作,明确“亮灯”设备调试、内容设置、时段监控等全流程责任,避免出现漏亮、错亮、断亮、用电安全等情况。
2. 9月8日前对电子屏供电线路、配电箱、插座等进行安全检查,活动结束后安全收尾,确保用电安全闭环。
党委教职工工作部
202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