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努力营造节日氛围,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学校号召校内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于教师节期间组织开展“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有条件的单位在本单位主要场所为教师亮灯,亮灯方式可通过电子显示屏等以字幕滚动或图片方式播放。
2.亮灯主题词:
躬耕教坛,强国有我
老师,您好
教师节快乐
老师,您辛苦了
各单位可行创意主题词(须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要求内容积极向上,弘扬当代教师精神。
3.正式亮灯时间为9月10日20:00-21:00,时长保证1小时以上,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于教师节前夕全天亮灯,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请各单位将亮灯情况(文字、图片、附件等)于9月11日09:00前报送党委教职工工作部邮箱jzggzb_lnu@126.com。
党委教职工工作部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