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热烈庆祝第37个教师节,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弘扬优秀尊师文化,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函》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基金会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号召校内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于教师节期间组织开展“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有条件的单位在本单位主要场所为教师亮灯,亮灯方式可通过电子显示屏等以字幕滚动或图片方式播放。
2.亮灯主题词:
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
老师,您好!
教师节快乐!
3.正式亮灯时间为9月10日20:00-21:00,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于教师节前夕全天亮灯,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4.请各单位将亮灯情况(文字、图片、附件1)于9月11日09:00前报送党委教职工工作部,报送邮箱:jzggzb_lnu@126.com。
附件1:2021年为教师亮灯情况汇总表
党委教职工工作部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