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单位):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决定启动2022年最美教师遴选工作。此项活动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联合开展、公布名单,具体活动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组织实施。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国最美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人选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每部门(单位)可推荐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1人。
二、 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师德高尚,充分展示教师队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良好精神风貌。
3.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4.近3年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荣誉。
(二)推荐重点
1.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故事,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2.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党员教师;
3.传扬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教师;
4.坚守乡村一线、海岛边疆,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5.体育、美育类优秀教师;
6.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7.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银龄退休教师。
曾获得中央电视台“最美教师”“最美乡村教师”者不再列入本次推荐范围。
三、 材料报送要求
请部门(单位)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按照条件推荐,填写《“2022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于3月25日前将推荐表PDF版(加盖公章)和电子 版发送至党委教职工工作部邮箱:jzggzb_lnu@126.com,如有相关视频材料可一并报送。
附件1:《“2022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联系人:董清源、吴昊
联系电话:62202275
党委教职工工作部
2022年3月19日